师德是教师立身之本,师风是教师育人之基,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活动最基本的要求,教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成才。今年是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年,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当弘扬“川农大精神”,不断提高师德师风,切实以教风建设引领带动学风建设,为一流农业大学建设贡献力量。为此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“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”的总要求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的相关规定,结合目前学校实际,我们向全体教职工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关爱学生,尊重学生个性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。在教学、考试、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学生。
二、切实履行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要求,认真上好每一堂课。严格要求学生,不因为评教分数而迁就迎合学生。
三、服饰得当,体现教师的职业和精神风采。
四、在要求学生上课不玩耍手机的同时带头关闭手机。
五、严格课堂管理,按时上下课,不违反学校规定擅自调停课。
六、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。
七、不安排学生承担教师个人及家庭事务。
八、把握与异性学生相处尺度,不与学生发生超越正常师生关系的情感问题。
九、规范财务行为,不在科研或其他项目经费中支出个人或其他项目外开支,不安排学生虚列、虚报、冒领劳务费。
十、不将学校土地房屋等资源租借给他人使用,不利用学校基地生产出售农产品。
十一、严守科研行为规范,尊重他人劳动成果,不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,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十二、不在网上发布低俗、错误及其他与教师身份不符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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